[说明]:本文摘自《程序员》2008年06月刊许洪波教授的《开源授权协议(License)初探》一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1OSI(www.opensource.org)是目前世界上针对开源软件授权进行认证的唯一机构。

2、开源软件的特点:

  • 免费的再发布:软件授权拥有者必须允许,包括软件的获得者和使用者将软件重新分发给其他人,而不向版权的拥有者支付版权相关的费用。

  • 源代码的访问:开源授权需要提供源代码。

  • 衍生作品:授权必须允许使用者修改软件,并在其基础上做出创新工作。授权必须允许这些修改和衍生作品在和原来的软件版权条件相同下发布。

  • 杜绝歧视:只要遵守开源许可版权,人人都可以使用开源软件;同时,开源软件版权不得限制任何人在特定领域使用该软件。

3、开源授权模式:

1)强开源约束授权——GNU GPL。基于GPL的任何软件及衍生应用程序,其源代码必须公开,并不得因此收费。

2)弱开源约束授权——Mozilla公用授权(MPL)和LGPLMPL协议要求假如你修改了一个基于MPL协议的源代码,则必须列入或公开你所做的修改。假如你的软件采用了基于LGPL的开源软件,LGPL要求任何针对LGPL开源软件的修改必须公开其源代码,但不要求基于源代码之上的衍生应用开放其源代码。

3)无开源约束授权——BSD授权协议。BSD几乎允许用户做任何他们想要想要在BSD的授权代码上做的事情;他们也可以将软件用于免费或商业目的;他们也可以发布或不发布变更后的源代码。BSD的唯一要求就是软件使用者声明他们使用了软件原作者的著作权。

(4)其他开源授权。